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衠量资助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为规范学生资助案管理工作,加强资助档案管理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反映资助工作过程、对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具有保留价值的各种记录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按年度、分项目、造册归档。
二、档案管理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由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全面负责,包括建档、保存及其他部门查阅、借用等工作。
三、使用与移交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证档案的系统完整,一但档案形成一律不准抽作他用,其他部门借用可根据要求复印。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档案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四、归档范围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分工;
2.学校资助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3.学校受助项目年度统计情況表;
4.学校受助项目过程材料:贫困认定表、申请表、公示情况、名册、统计表等;
5.感恩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过程记录;
6.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档案资料。
五、归档时间要求
每年的3-4月完成上年资助档案编目、分类造册、归档等工作;10-11月完成下半年学生资助档案编目、分类造册、归档等工作。